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通报>>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课程教材质量评估的通知
2017-06-13 21:47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和评估中心组织进行2016—2017学年教材评估,分为二级学院自评和学校总体评估两个阶段,对象为2016—2017学年2014、2015、2016级本科学生所使用的专业必修理论课程教材和公共必修理论课程教材。教务处按课程总数的20%比例随机抽取了222门课程(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进行自评。

    一、评估时间

    自评时间: 6月14日——6月23日

    学校评估:6月26日——6月27日

    二、评估要求:

    1.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对抽取的16-17学年两个学期课程所使用的教材进行自评,填写《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教师用)》(附件2);

    2.各班级学生对抽取的16-17学年两个学期课程所使用的教材进行自评,各班学生参评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3,填写《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学生用)》(附件3)。

    3.教师及学生自评完毕后,由其所在学院进行汇总统计,将统计结果填写至《教材评价统计表》(附件4),并形成本单位的年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质量自评报告。

    4、评估材料:

   (1)2016—2017学年本科课程教材选用质量自评报告,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文本1份、电子文档1份)

   (2)教材评价统计表电子文档1份。

   (3)教材选用质量评价表(教师用和学生用),由二级学院自存。

   (4)评估材料于6月24日16:30前报送,文本材料送至综合楼907B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wcljh@126.com邮箱。

    三、学校评估

    在各学院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整体评估,并形成《牡丹江师范学院教材选用质量评估报告(2016-2017)》。

    各学院、各专业在积极整改建设和全面科学总结的基础上,根据评估指标内容,认真做好教材选用质量自评报告。为完善学校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形成学校年度质量报告,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奠定基础。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 

                 2017年6月13日

 

关闭窗口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