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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年级教学工作方案
2020-03-23 08:58  

本科生毕业年级教学工作方案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预毕业本科生毕业前的各项教学工作,本着系统谋划、标准不降、时间不延”的原则,保障2016级本科按时、顺利毕业,制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本科生毕业年级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长:梁中贤

副组长:杨敬民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

各二级学院要相应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生教学工作小组。

二、工作内容

(一)学业情况统计(3月19日-25

1)统计2016级本科生及学制内往届结业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及学分获得情况;

2)统计2019-2020第一学期申请缓考、需要补考2016级学生和往届生数据;

3)统计本年度2016级本科生及往届结业本科生重修课程情况;

4)统计2016级学生实习总体情况,特别是因疫情防控影响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情况;

5)统计2016级本科生本学期开设课程总体情况(包括实验实训课未开设情况)。

上述统计作为2016级本科生的学业预警数据,二级学院据此合理安排教学工作。对于未合格课程且本学期具有重修资格及学分未修满的学生进行学业重点监控。特别的是出国交流的学生思想政治类课程未修读的,必须进行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

    (二)在授课程考核

1)第八教学周前完成2016级本科生的课程教学工作,第九教学周完成课程考核。

2)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考核方式可以采取全过程考核、在线口试、提交学习报告、论文、设计、作品以及组织综合开放性开卷在线考核等形式进行。

3)课程考核采取任课教师负责制,可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特点,改革考核方式、制定考核方案备案并实施。

(三)考和重修考核

1)专业课第九教学周;共同课第十教学周

2)考核方式:重修课程考核参照2016级授课程考核方式进行。缓考与补考提倡使用上学期拟订的考试题目在保证安全、公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教学工具和教学平台组织在线考核

3)专业课由二级学院组织,共同课由教务处和开课学院共同组织考核方案开课学院制定,在第八教学周周三(4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考试科。

(四)实验类课程教学与考核

1)做出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计划,统筹安排在线教学和学生返校后实验实训教学,在第十二教学周前完成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

2)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主动谋划学生线上实践教学方案。可以利用云平台进行线上演示,利用校内外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http://www.ilab-x.com/),开展线上实验教学;也可利用社会免费在线实践教学平台,安排学生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工作。

 

(五)实习工作及成绩评定

    针对因疫情未开展或终止实习的情况,请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学生按要求进行等效的实习工作,并进行实习考核,评定成绩。实习成绩在第十二教学周(5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六)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

1)疫情防控期间,指导教师应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对应届毕业生开展远程指导,跟踪、督促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质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文献检索。

2)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计算机辅助开展毕业设计,对于涉及社会调查、实验研究等确实无法开展的,可调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或研究内容为理论性、综述性

3)论文答辩工作在5月20号前完成,并上报毕业论文成绩。请各级学院据此适当调整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查重、答辩等工作进度。

4)毕业论文答辩推荐在线视频形式进行,请二级学院制定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实施方案,在第九教学周(4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七)学分认定与转换

认定范围:2020年1月1日至5月18日取得的相关项目,第十一教学周进行认定请二级学院汇总学生佐证材料学分认定转换表,5月18日前提交教务处考务科。

    (八)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1)毕业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0日-31日,教务处与二级学院同时审查,审查核结果公示3天往届结业生申请毕业的需在5月20日之前提交毕业申请电子版。

2) 6月8日完成毕业资格审查报告。

3)6月8日-18日进行毕业文凭制证和验印工作。

4)6月18日-21日进行毕业证发放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是抓好重点群体学业帮扶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家庭贫困、不具备上网条件、湖北等重点地区的2016级本科学业支持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是加强教学工作的动态监测二级学院要密切跟踪疫情对各项教学工作的影响,主动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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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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