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校专业内涵建设,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战略定位论证及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论证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召开一流专业建设与“双论证”工作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14时
二、会议地点
综合楼1206室
三、参会人员
1.校领导:杨敬民;
2.校级督导;
3.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
4.院办负责人;
5.教务处、评估中心班子及各科科长。
四、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不能参会者,请向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敬民同志请假;
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佩戴口罩,保持会场秩序。
教务处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