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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016-09-01 12:22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素质拓展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板块之一,素质拓展学分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术科技与专业技能”、“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三个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二条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应坚持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开放性和多样性相结合、学生第一课堂的专业训练和第二课堂的科技、文化、实践等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素质教育大平台。

第三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由教务处、团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类及专业相关类素质拓展学分的管理与认定,团委负责社会实践类、综合素养类素质拓展学分的管理与认定。各学院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大学生素质拓展相关活动,并负责学分认定的审核工作。

第四条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科研训练项目及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

2.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获奖;

3.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

4.获得各类技能证书;

5.听取讲座等课外研学活动;

6.担任学生干部。

第五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记分说明

1.学生最高可获得素质拓展学分4学分。依照素质拓展活动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委员会认定其学分值。

2.同类证书(含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按就高认定学分,已获其他学分的成果不得再次申请素质拓展学分。

3.所有奖项或成果均按项记分。若每个奖项或成果由多人完成,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每个成员贡献大小分配学分。

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社会工作凭用人单位的证明和鉴定记分;志愿者工作凭志愿者组织的证明和鉴定记分。

第六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组织与管理

1.每学期的第三周之前,由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学生个人取得的成果由个人申报,集体成果由负责人申报。申报时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申请素质拓展学分者须提供成果相应的证明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必须是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获奖(含通过考试的、取得资格的)的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申报的素质拓展学分经学生所在学院素质拓展活动领导小组确认同意后,填写认定意见,并由各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按类上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团委社会实践部。

4.由教务处、团委进行审批,并在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即可获得素质拓展学分并在全院进行通报。

5.对申报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有争议时,由各学院素质拓展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复议鉴定,最后把复议鉴定结果上报校评审委员会。

6.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学院报送本学院素质拓展活动方案并组织学生开展,学期末对本学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汇编成册。学校将对素质拓展各项活动进行检查,并对成绩进行抽检复查。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7.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在评优、评定奖学金等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8.学生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团委负责解释。《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牡师政发[2005]12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牡丹江师范学院素质拓展学分标准表(试行)

附件2:《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附件3:《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记录表》

附件4:《大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

 

 

 

 

 


附件一:

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类别

项目类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认定依据

备注

科研创新训练

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发表

SSCIA&HCISCI检索期刊、权威刊物

4

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物,提供刊物封皮、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期刊级别按学校期刊定级标准确定。报刊上文字作品一般不少于1500字。

第一作者得满分,第二、第三作者得分减半,第三作者后不得分。

校核定的一级期刊、EI检索期刊、一级刊物

3

外文刊物论文、中文核心期刊、EI检索会议论文,二级刊物

2

译文、校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文学艺术作品等

1

专著

译著

国家一级出版社

4

“国家一级出版社”以当年学校公布的目录为准

其他出版社

3

科技成果获奖

省部级

4

以证书、证明为准

厅局级

2

校级

1

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

取得发明专利

4

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

2

获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1

纵向

课题

国家级立项并结题

4

提供立项和结题证明

负责人计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减半,第五名至八名再减半,以0.5分为最小单位,不足0.5不计分。

省部级立项并结题

3

市厅级立项并结题

2

校级级立项并结题

1

横向

课题

课题经费2万元及以上

4

课题经费1万元及以上

3

课题经费1000元及以上

2

学术

报告

在学院(专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0.5

学术报告需事先报教务处、团委备案

 

技能

考核

专业技能达标考核

0.5

考核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实施

 

科研创新训练

学科竞赛、技能比赛和文体比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4

1)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并经教务处认定(2)同一竞赛一年内就高申请一项。(3)竞技类比赛4-8名参照优胜奖。

3人以下计满分,超过3人以该分值乘以3后按人均分配,不足0.5分以0.5分计。

国家级二等奖

3

国家级三等奖

2.5

国家优胜奖

2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

省级二等奖

2.5

省级三等奖

2

省级优胜奖

1

校级一等奖

2

校级二等奖

1.5

校级三等奖

1

院级一等奖

1

院级二、三等奖

0.5

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各类讲座

校内外创新创业、人文素质和学术讲座

1

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听各类讲座10次以上,每次0.1分,上限为1学分,不到10次不得分。以主办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每个学生听讲座不达到1学分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国外

研学

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考察、出国学习经历

2

以国际交流合作处证明为准

要求出国考察和学习1周及以上。

人文素质

社团

活动

参加社团活动

1

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参与社团活动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加0.5

不同社团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

担任学生干部

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团学干部

1

由专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和考核办法。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按照相应职务加0.1-0.5学分。

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每年按最高分计算一次。

社会实践活动

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先进个人、集体

2

活动组织单位考核意见。已列入教学计划中的社会实践的活动时数、实践成果等不得再次获得本类学分

每人最高限加2分,负责人计满分,成员分值减半,最低按0.2分计。

获得省级先进个人、集体

1.5

获得校级先进个人、集体

1

获得院级先进个人、集体

0.5

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校内外各级志愿服务

1

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可加0.2学分

不同类型志愿服务活动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分。

读书

活动

学院每学期统一推荐数目,学生阅读后撰写读书心得。

0.5

经评定合格的,每篇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计0.1分。每学期累计不超过0.5学分。

读书体会和笔记均要求独立手写完成,已经发现抄袭等行为取消该项得分。

外语能力证书

大学外语

等级证书

四级

0.5

外语专业学生除外

达总分70%及以上,提供证书。各类证书不累计学分。

六级

1

外语专业证书

八级

1

60分以上

其他类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技能证书

1

提供证书,同一职业证书(以最高等级计)每个证书加0.5

2个证书

 

 

 


 

附件二:

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姓名

 

学院

 

专业、班级

 

素质拓展项目

 

项目名称

获奖时间

获奖等级

申请学分

 

 

 

 

 

 

 

 

 

 

 

 

 

 

 

 

备注说明:

 

 

 

 

 

 

学院认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建议

学分

 

 

注:1、如表格所设计格式不能满足素质拓展学分申请,可在备注说明栏中将情况写清楚。

2、申请素质拓展学分学分时必须将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创新作品照片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附上。

3、此表由学院自存。


附件三:

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记录表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

 

年级

 

班级

 

历次获创新学分情况记录

序号

内容(注明项目、时间)

证明人

学院意见

(须注明所得学分)

1

 

 

 

2

 

 

 

3

 

 

 

4

 

 

 

所 得 素质拓展 学 分 合 计

 

认定意见

签章                    

注:1、此表12份,学生入学时领取。修满学分或离校时交回所在学院汇总,可添加页。

2、学生每次获素质拓展学分,由学生本人记录,学院备份,经有关人员签字证明后,送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3、每项素质拓展学分在确认和汇总时应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四:

大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汇总报表

 

学年:       学院:            专业:           填表人:         填报人联系方式:

序号

学号

姓名

年级()

成果明细

素质拓展学分

证明材料

备注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间:

 

:成果名细一栏由学生简明扼要介绍一下成果情况(如成果名称、发表刊物、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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