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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
2017-03-01 09:31  

工作项目

工作流程

实践教学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教务处发布通知→各学院组织毕业论文选题,报送《学士学位论文选题汇总表》→学生提交开题论证报告(第7学期第10周前)→指导教师和学生填写《中期检查表》(第8学期第3-4周)→中期检查→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学生提交答辩申请,指导导师填写意见报送学院审批(第8学期第12-13周)→学院组织答辩、评定成绩并报送教务处(第8学期第14-15周)→各学院毕业论文材料归档,报送《毕业论文教学工作档案材料汇编》、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第二课堂管理

教务处发布通知→各学院制定第二课堂活动方案及预算,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各学院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期末报送本学期第二课堂活动汇编、指导教师工作量。(有影响力的第二课堂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简讯报送校宣传部)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各学院提出基地建设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双方签署《牡丹江师范学院就业实习基地合作协议》或《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根据实践教学需要选派学生进行实习、实践。

实习工作管理

教务处发布下一年度实习工作方案(6月份)→各学院拟定专业实习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组建实习团队,选派指导教师→学生向学院提交《分散实习申请表》和《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前2周)→开展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邮寄《给家长的一封信》(实习前1周)→学生实习→各学院实习总结,成绩评定→材料归档,学院及各专业实习总结、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报送教务处。

学科竞赛管理

学院申请,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科竞赛申请表》后附竞赛通知报送实践科→教务处处长、教学副校长审核签字→学院组织竞赛(参赛)→赛后一周内报送竞赛简讯、获奖情况、竞赛归档材料、指导教师工作量→教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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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