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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大赛的通知
2015-05-12 08:29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教学热情,促进学校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改革,按照《关于举办黑龙江省高校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黑教工联字[2015]1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二、参赛资格

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的专职教师。

三、比赛分组

本次比赛分组参照《黑龙江省高校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方案》分为三个组,分别为:

(一)人文社会科学组(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

(二)自然科学基础学科组(含理学)

(三)自然科学应用学科组(含工学、农学、医学)

各二级学院参赛教师结合授课专业自行选择参赛组别(我校各专业对应学科见附件1)。

四、比赛安排

(一)初赛(5月12至19日)。以系、部为单位,进行听课、评选,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均需参加比赛,初赛后,每个系、部推荐教师参加学院复赛比赛。

(二)复赛(5月20日至29日)。各学院结合正常教学进行比赛,并在学院内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

各学院需在5月20日17时前,将复赛听课安排(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901室),校工会、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复赛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复赛结束后,各学院需在6月1日17时前,将参加学校决赛教师听课安排纸质版(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901室),每个学院最多报两位教师。电子版发送至jwcjlw@126.com

(三)决赛(6月2日至6月19日)。学校决赛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比赛,比赛由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二者权重分别为15%、85%(附件4)。进入学校决赛教师需准备7份教学设计文稿,在课前发放给听课专家,且需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授课,课堂教学时间为45分钟。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的三个组别将按照参赛教师数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三个组别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获奖教师将代表学校参加黑龙江省高校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获奖教师将由赛事组委会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并推荐参加全国高校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六、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务处教务科,电话:651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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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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