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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方案
2016-11-25 08:34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向课堂教学要质量”活动,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教学热情,学校决定,举办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竞赛宗旨

贯彻“以人为本,创新改革”的教学理念,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培养青年教师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和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水平,鼓励、引导教师探索课堂教学规律和方法,落实 “聚焦课堂,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目标,提升我校教师课堂教学整体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教师。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态度认真,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对学生严格要求,为人师表。

四、竞赛办法及程序

(一)竞赛分组:本次竞赛分组分为三组,即文科组、理科组和艺体外语组。

文科组:教师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法学院

理科组: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艺体外语组: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应用英语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竞赛进程。分为学院推荐、学校竞赛两个阶段。

1.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通过自行选拔、评比推荐一名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竞赛,并在12月9日17时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901室),电子版发送jwchanchi@126.com。

2.竞赛阶段

采取集中竞赛的形式,竞赛结束后,学校通过办公网、微信等方式公布竞赛结果。课堂教学时间为20分钟,参赛教师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安排在指定位置就座。

学校竞赛定于12月21日(十七教学周周三)下午,请各二级学院组织青年教师按学科分组分别到竞赛现场观摩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竞赛要求

1.课堂教学须目标明确、内容充实、基本概念和知识点准确、逻辑严密、重点突出。

2.教师仪表庄重,教态自然,驾驭课堂能力强;课堂教学语言准确、标准,板书工整、规范。

3.教师参赛课程应为本人主讲课程。

六、竞赛奖项

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其他为优秀奖。

七、活动要求

1.本次竞赛活动是全校性的教学竞赛,也是各二级学院业务活动的正式内容。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全院教学管理干部和青年教师按竞赛分组安排参加竞赛观摩,其他教师可自愿参加。请各学院届时做好考勤工作。

2.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在教师竞赛过程中随意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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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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