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提升我校学生实践创新及科研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潜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每年至少组织承办一次全校性的学科竞赛,为进一步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校将继续组织覆盖全校各学科的各类学科竞赛,请2015年未承办学科竞赛的二级学院尽早推进此项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结合专业、课堂教学、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及上级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制定本院2015年校级学科竞赛活动方案。
3. 学科竞赛活动应注重参与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要面向全校选拔参赛选手,使学生真正在活动中得到锻炼。竞赛前半个月承办二级学院需将活动方案及通知上报教务处,领导审批后竞赛通知将在办公网公布,面向全校选拔选手。
4. 参赛学院应极力配合承办单位,积极落实,层层选拔,指派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提升竞赛质量。
5.各学院开展的校级学科竞赛可直接作为参加上一级学科竞赛的选拔赛,参加上一级学科竞赛的选手必须在校级学科竞赛获奖学生中产生,不另行选拔。
6.学科竞赛结束后,活动方案、活动通知、活动图片、活动总结、活动快讯、评委名单(5人以内)、参赛学生名单及获奖学生名单(每项竞赛获奖学生控制在12人以内)及获得奖项等相关活动材料汇编成册上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