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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考核规定
2016-12-19 22:41  

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为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完善考试制度,使考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科课程考核规定。

一、考核课程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核,经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载入学生成绩总表,并记入本人档案。

二、考核方式

凡属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均需考核。考核形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形式的确定,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动。根据课程性质、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可以选用笔试(包括开卷、闭卷)、口试、上机操作、网络答题、全过程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学校鼓励进行与课程教学方法改革配套的考核方式改革。学期初,考核方式由课程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提出,开课单位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任课教师要针对采用的考核方式制定相应的细则,包括考试组织、考试内容、考试标准等。

三、考核命题

(一)考核命题应以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重点考查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基本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突出核心内容,分布合理,理论联系实际,体现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减少单纯记忆性知识内容的考核。

(二)试题的题型包括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题型由开课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考核目的、考核方式及试题内容进行设计。

(三)命题的难易程度要适当,要能区别学生的不同水平,试题量应以多数学生正常的答题速度,在规定考试时间内能够完成为宜,不应偏重或偏轻。

(四)命题时,在确定试卷的同时,要提供试题的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每道试题要标明分值、解题步骤和相应的采分点,以确保阅卷工作准确、公正、合理。

(五)教学大纲相同、学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门课程应使用同一套试题。

四、试卷管理

(一)试卷的管理,包括试卷印制、保管、发放、回收、归档等环节,整个过程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二)考试课程应于考试前两周到教务处使用试题库或套题库进行组题、抽题。

(三)教务处负责试卷印刷工作,试卷的分装工作由二级学院在教务处指定地点完成,分装好的试卷由二级学院指派专人密封保存。

(四)开课单位负责考试试卷发放,监考教师签领试卷后,须直接到达考场,不得中途逗留,并在考生面前确定试卷密封完好后方可启封。

(五)考试结束,同一考场监考教师须共同将试卷和答题纸(答题卡)送到开课单位指定的收卷地点,经开课单位验收后保管并按规定组织阅卷。

(六)考试结束后,开课单位负责将样卷、参考答案和考试质量分析装入试卷袋内。当学期试卷由开课单位保存,以备随时查阅,保存期超过半年的试卷送交教务处统一保管,保存时限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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